1、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股民准备索赔材料;
4、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
5、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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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康美索赔股民名单

时间:2024-10-22 09:11:21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康美药业赔偿股民怎么申请

康美药业赔偿股民申请索赔的大致流程是:
1、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股民准备索赔材料;
4、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
5、法院立案;
6、审判(包括一审、二审、再审);
7、强制执行。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股票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大类别。由于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因此又称作二级市场。股票市场的结构和交易活动比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更为复杂,其作用和影响力也更大。股票流通市场包含了股票流通的一切活动。股票流通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为股票发行者创造了有利的筹资环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计划和市场变动情况,随时买卖股票。由于解除了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地参加股票发行市场的认购活动,有利于公司筹措长期资金、股票流通的顺畅也为股票发行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康美药业或面临股民数十亿索赔,康美药业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

近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关于发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投资者委托说明的通知》。这也就是说,A股首例集体诉讼来了。考虑到康美的虚假陈述行为横跨三年年度报告,以及其超百亿的市值,索赔规模可能高达数十亿,索赔对象主要是康美药业以及马兴田、许冬瑾等相关股东及责任人。对于股民们关心的诉讼费用问题,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相关费用予以最大程度的减免,投服中心不收取其他费用,大家尽可放心。

股民孟女士就是康美药业造假案的受害者之一。据她介绍,当时购买了康美药业股票,没想到踩到了“雷”,每股从二十八九块跌到了两三块。“我一看这可吃亏了,当时就在想怎么办,终于在一天稍微有点起色的时候卖了,算了算一共亏了五万元左右。有没有其他跟我一样情况的人,我也不知道,我去问证券交易所怎么办,他们跟我说,可能很难追回损失了。我正好看到报纸上发的贾律师文章,提到了康美药业这个事情,今天就赶紧来了。听了贾律师的讲座,能不能追回损失我不知道,但是心里面起码有底了。希望同样跟我一样的康美药业造假案受害者,都能联合起来。”

股民梁先生说,他身边购买康美药业股票的股民就有好几个。“当时在青岛这边宣传挺多的,光青岛这边得好几百人在这个时期购买了康美药业。很多人对于投资股票亏损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觉得小亏一些就算了,去起诉太贵、太麻烦,有种得不偿失的感觉,所以单独个案一般也不愿意去处理了。半岛都市报提供了一个平台给大家去集体诉讼,省了很多费用,也很省事,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儿。”

贾国亮律师介绍,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该行为致证券市场投资人遭受损失的,相关主体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到康美药业这只股票,凡是在2017年4月20日之后买入,在2024年10月15日之前或者之后卖出,造成投资损失的股民,都可以联合起来集体诉讼。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广州微法院查到康美药业赔偿金额怎么领取呢

关于现金部分,康美药业根据广州中院判决的投资者名单及金额,将现金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再转至各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最终分配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关于股份部分,将直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至投资者证券账户。
关于信托收益权,据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将直接登记至各投资者名下。
投资者受偿不需要申请或提交材料。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后,适格原告投资者除明确向法院表示不参加该诉讼的,都将分享诉讼成果,投资者关注本人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待分配即可。
投资者受偿不需要向法院或投服中心支付任何费用。关于诉讼费用,康美药业案原告方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且判决明确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应承担责任的被告共同负担。
机构、外籍等多类型投资者也可以受偿。不论投资者属于哪种类型,只要系广州中院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判赔主体便可受偿,投资者可通过“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查询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

康美药业股民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1、索赔损失的范围: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康美药业(600518)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康美药业(600518)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罗军民律师认为,康美药业(600518)索赔条件为: 条件1:在2017年4月20日到2024年10月15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条件2:在2024年4月30日到2024年8月17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3、关于股民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具备股民索赔诉讼的管辖权。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九游资料:
处罚经过:
1、2024年5月14日晚间,证监会公告,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2、2024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80199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3、2024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19 号)。

康美药业给股民赔偿了吗

从资料来看康美应该会给股民赔偿。康美药业(600518)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康美药业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购买赔偿的时间区间是:
(1)2017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28日之前买入康美药业,并在2024年1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2)2017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九游资料】:
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康美药业”(上交所:600518)。1997年,由民营企业家马兴田先生创立,公司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当时是“广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2000年,开始进行股份化改组。是集药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和医疗器械等供销一体化的大型医药民营企业之一。公司已通过股权分置改革。
二、索赔(Lodge a Claim)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保险索赔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大多数保险单对有关索赔手续以及需要具备那些单证等作了明文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索赔作为被保险人一项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保险种类不同,其时效也有所不同。
三、索赔是法律赋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项权利,但它是有时效限制的,若索赔时效内没有提出索赔,则作为自动放弃此权益。建设工程对索赔定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未能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四、索赔方式
1.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 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2.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 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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