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起诉,行使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之持票人于到期不能获">
承兑汇票被拒绝支付,当事人不可以退给上家。
当事人可以起诉,行使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票据之持票人于到期不能获得付款或在到期日前不获承兑或有其它法定原因时,持票人请求其前手清偿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
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为标准,追索权可以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
到期追索权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在到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拒绝付款的情形下,持票人向出票人、背书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要求支付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的权利。
期前追索权则是指汇票虽未到期,但具有法定事由出现时,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电子承兑汇票转让的流程如下: 1、用户在企业网银上了解电子承兑汇票信息。 2、双方签订转让协议,使票据转让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 3、用户在企业网银中找到电子承兑汇票系统,向指定的帐户背书转让电子承兑汇票。 4、签收用户的电子承兑汇票,按照协议条款将贴现款汇到企业对公或法人对私的帐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现在对于每个人来说,其实我们在生活中都是离不开去银行办理相关的业务的,因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本身就是需要钱,而且在管理钱的这方面必须要有一定的银行卡。然后在这个过程中也会经常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比如说有些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就是银行兑换汇票,对方拒收后,应该如何操作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我不能看来,我觉得我们可以联系一下相关的银行客服以及我们可以去银行营业厅办理,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1 联系相关客服
现在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异常现象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选择联系客服,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如果直接去现场的话,并没有那个条件,比如说时间比较长,而且程序非常的复杂,如果我们在网上直接办理的话,它是非常方便的,只需要我们发几条信息就可以了,所以如果你也出现这种类似的现象的时候,我们最简单的做法就是联系这个银行的客服。
2 去现场办理
在我个人看来,其实如果我觉得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选择去现场办理的,比如说银行兑换汇票,对方拒收之后,我们可以去。银行营业厅那里咨询相关的人员,而且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以。
因此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每一个人而言,尤其这些问题对我们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因为现在本身就是一个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九游,而且对于网上的各种各样的信息而言,有些时候我们是弄不清楚的。这时候也是有相当多的服务平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上服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