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级,0-120立方米,水价为5.46元/m3。二级,120-180立方米,水价为7.69元/m3三级,18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14.38元/m3;
2、非居民">
上海的水费是根据使用量来阶梯计算的,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具体为:
1、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1.9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2、星空阶梯综合水价为4.83/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3.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5.83/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4.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阶梯水量的相关规定。
1、第一阶梯水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5%居民用户的户均用水量确定,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
2、星空阶梯水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区域内96%居民用户的户均用水量确定,满足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需求;
3、第三阶梯水量,即为超出星空阶梯的水量,体现水资源稀缺性和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
按照上述阶梯分级原则,综合考虑季节性差异对用水量影响等因素,本市居民阶梯水价按照年度水量为单位实施,第一阶梯水量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星空阶梯水量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水价的复函
上海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的居民用户水价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1、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自来水0-220立方米(含),价格1.9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3.45元/立方米。
2、星空阶梯:每户年用水量220-300立方米(含),自来水价格3.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4.83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自来水价格4.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5.83元/立方米。
说明:
1、排水费收费标准适用范围:市属公共排水(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的用户。
2、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量。
3、重点监测户是指经测定所排放的污(废)水指标超过《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用户。
4、自取水源,包括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排水费收费标准按照上述非居民用户的分档标准执行。
5、已缴纳污水排污费的直排水体用户,不再缴纳排水费。
6、高校学生的宿舍、食堂和浴室等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包括排水费)价格。
上海市市属供排水服务区域的居民用户水价同步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1、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自来水0-220立方米(含),价格1.92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3.45元/立方米
2、星空阶梯:每户年用水量220-300立方米(含),自来水价格3.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4.83元/立方米
3、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自来水价格4.30元/立方米,排水价格1.70元/立方米,综合水价5.83元/立方米
上海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
1、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一户一表”的居民客户;
2、合用表的居民客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按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
3、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客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80元调整为3.65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12元,排水价格为1.7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90%计算,排水价格实际为1.53元)。
扩展资料:
说明:
1 、排水费收费标准适用范围:市属公共排水(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的用户;
2 、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量;
3 、重点监测户是指经测定所排放的污(废)水指标超过《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用户;
4、自取水源,包括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排水费收费标准按照上述非居民用户的分档标准执行;
5、已缴纳污水排污费的直排水体用户,不再缴纳排水费;
6、高校学生的宿舍、食堂和浴室等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包括排水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