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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由税务师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发起设立咨询公司

时间:2023-04-16 18:04:39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

税务师事务所成立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等。
税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
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为事务所的出资人;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为事务所的出资人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成立税务师事务所至少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法律依据】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第十五条 本规程施行前经行政审批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由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换发《登记证书》,具体时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第十一条 行政相对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税务机关即时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终止情形属实的,予以终止行政登记。省税务机关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对税务师事务所终止情况进行公告,同时将《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抄送省税务师行业协会。

涉税专业服务是什么?

涉税专业服务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



扩展资料: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7号)规定,税务机关的职责包括“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应当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的涉税专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管,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顾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涉税签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策划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哪些条件?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2、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3、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4、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扩展资料: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第十条税务师事务所注销工商登记前,应当办理终止行政登记,向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

(二)《登记证书》。

税务师事务所注销工商登记前未办理终止行政登记的,省税务机关公告宣布行政登记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

税务师事务所成立要求?

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具备条件:
(一)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起人具备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满足之后,需要在审批机关领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即可正常经营了
综合可以看出,税务师证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必要条件,准备在涉税行业从业的人员速速点击以下小程序预约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1号)
第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二)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三)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四)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税务师考试科目,具体是:《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
建议大家尽早开始准备税务师考试哦!以下针对不同考生分享了科目组合建议:
第一种:针对计算能力较强,且税务基础比较好的考生
建议这类考生先考税法一、税法二及涉税服务实务,三科目内容联系紧密,穿插学习更容易理解。三者的对应关系是理论基础和实操,税法一、税法二是涉税实务的基础,想要得高分,就一定要打好基础。三科考过之后,可以继续考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已经过三科,没有太大的心理压力,可以“轻装上阵”!
星空种:针对计算能力稍弱,但文字记忆能力较好的考生
建议这类考生先考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包括会计和财务管理两部分;涉税法律一向有小法考之称,涉及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两科目的考试范围均比较广,需要记忆的内容多。但切忌死记硬背,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学习。考完这两科之后,再去考三税,即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实务。已经有了一定的学习基础,学习起来会容易一些。

税务师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三)注册资本30万以上;(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发起人出资发起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事务所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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