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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去年发票退票,免征的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如何冲回

时间:2023-12-10 13:52:54来源:网络作者:维度经济网

小规模跨年红冲普票怎么做分录税金已经转入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跨年红冲普通发票按发票做会计分录就可以了,如果只是上年的未交增值税因为享受了增值税的优惠而转入了营业外收入是没有任何关系了,只要本季度冲减红冲对应税额的营业外收入。

已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的增值税跨年销售退回怎么做账?

跨年了发生销售退回,要将销售冲回。 借:应收帐或银行存款(红字)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冲回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库存商品-** (红字) 根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帐。  扩展资料 处理分录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话,就是将原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转到“营业外收入”。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3]24号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布置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账务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核算免征的增值税,应根据其适用的会计准则来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多,但《小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 如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多带带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在该项目中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附件: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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